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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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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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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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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通过马湾的士收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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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修订《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的附表5,让的士司机可向乘客收取,为接受从马湾开始并涉及使用青屿干线的租用,而于进入马湾时所缴付的30元青屿干线使用费。

 

     有关修订6月4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有关程序完成后,修订将于7月3日起生效。


     运输及房屋局今天(5月27日)指出,有关修订符合现行的安排;现时如在大屿山╱赤�角以外地方租用的士前往大屿山╱赤�角并涉及使用青屿干线,的士乘客须向司机缴付30元附加车费,作为司机于离开大屿山╱赤�角时将会缴付的青屿干线使用费。


     政府已决定准许市区的士于深宵时段晚上11时至上午7时在马湾营运,以应付居民的交通需要。

 

     由于现时的士不准进入马湾,规例的附表5并无规定的士司机可向乘客收取司机就从马湾开始并涉及使用青屿干线的租用而缴付的青屿干线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