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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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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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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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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欢迎房协收购蓝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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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房屋协会向湾仔「蓝屋」建筑群项目内,余下的两个私人业权人及其他租户,提出收购建议及搬迁安排。

 

     房协若收购成功,把有关建筑物交予当局,连同建筑群内其他政府物业,根据「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进行保育及活化工作。

 

     发展局今天(5月8日)表示,欢迎有关计划,并指出,鉴于「蓝屋」建筑群项目的独特性,当局采用更重视社区网络的手法进行保育工作,达到「留屋又留人」。

 

     该局表示,受影响的合资格租户,可选择留在经修葺后的「蓝屋」建筑群或迁离。

 

     房协将为选择迁离的政府物业合资格租户,提供特惠金发放或安置安排;至于选择迁离的私人物业合资格租户,则在完成物业收购手续后,提供有关安排。

 

     该局指出,若收购及安置等事宜顺利进行,预算今年下半年正式邀请非牟利机构,就「蓝屋」保育及活化计划提交申请。当局至今接获4份非牟利机构,就有关计划提交的竞投兴趣表达书。

 

     当局协助获选定的机构修葺建筑物,包括为居民提供基本�生设施;进行修葺期间,居民可获安排在湾仔区附近暂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