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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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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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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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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路土地改作住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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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宣布,石硖尾海棠路62号的1幅土地,改划为「住宅(丙类)」地带,而大坑东�以东的1幅斜坡,则改为「住宅(甲类)」地带。

 

     城规会今天(2月6日)宣布,修订石硖尾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草图已上载这里,受影响人士可于4月7日前,向城规会送交反对书。

 

     有关修订包括把海棠路62号1幅土地,由「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住宅(丙类)」地带,以及把大坑东�以东的1幅斜坡,由「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地带。

 

     载有修订项目的石硖尾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K4╱22),现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荃湾和西九龙规划处,以及深水�民政事务处,供市民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