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委员会今天(11月16日)公布,红磡区约33.5公顷土地已划作住宅用途,约6.4公顷土地划作商业用地,涵盖红磡商业中心、半岛广场、渔人码头、海滨广场及海逸酒店,以及在畅通道和填海区预算用作商业发展的土地。
红磡湾填海区可提供土地,供尖沙咀东部的酒店及办公室区作扩展之用,并可用作住宅发展和休憩用地,以弥补红磡有关设施供应不足的情况。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红磡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整个规划区面积约145公顷,位于九龙半岛的东南部,北至银汉街,西连漆咸道北及九广铁路九龙车站,东临九龙湾,南接维多利亚港。
该区约22.1公顷的土地划作综合发展区地带,另约15.1公顷土地划作其他指定用途,包括殡仪馆、灵柩停放所、公众殓房、九广铁路公司货运场和其上的商业发展、公众渡轮码头,以及污水处理厂。
约13公顷的土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以配合当地或该地区的人口的需要;约13.4公顷的土地划作休憩用地,作各种动态及静态康乐用途;41.6公顷土地用作主要道路及其他用途。
该大纲图已上载城规会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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