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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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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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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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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拍卖270个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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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

     运输署今天(10月29日)公布,11月10日在湾仔会议展览中心拍卖270个普通及特殊车辆登记号码

 

     已缴交按金预留登记号码的申请人须出席拍卖会及参与竞投,否则其预留的登记号码可能售予其他竞投人士。

 

     投得车牌的人士,须在竞投完成后立即以划线支票缴付买价,并填妥「车辆登记号码发售备忘录」。文件一经签订,即不能更改。

 

     所有特殊登记号码均不得转让。当以特殊登记号码登记的汽车过户时,运输署将取消该特殊登记号码的分配。

 

     普通登记号码及特殊登记号码只能配予买主名义登记的汽车。任何登记号码如需有限公司名义登记,必须在拍卖后立即出示该公司注册证。

 

     买主必须在拍卖日后12个月内,向运输署署长申请把有关普通登记号码或特殊登记号码,配予以买主名义登记的汽车,否则有关号码的分配可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