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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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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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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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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指定为特别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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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今天(10月26日)宣布,修订天水围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根据《郊野公园条例》指定湿地公园为特别地区及反映其竣工情况。

 

     其他修订还包括把1处拟议学校地点从综合发展区地带中删除,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并把多个地点改划为休憩用地地带;及修订综合发展区地带的注释,订明降低的发展密度和提交总纲发展蓝图时须附上空气流通评估的规定。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到下列地点,查阅载有修订项目的天水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TSW╱11。

 

•    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

•    北角、沙田政府合署的规划资料查询处

•    屯门、元朗规划处

•    元朗民政事务处

•    屏山乡乡事委员会

 

     任何人士可于12月27日或之前,就有关修订向城规会秘书送交申述;有关的申述供公众查阅。

 

     草图复本于北角及油麻地的地图销售处发售,或按此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