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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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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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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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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科技合作资助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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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即日起接受申请,10月22日截止。为了加强粤港两地的科技合作,今年新增由粤港当局联合资助,或由深港当局联合资助的项目。

 

     由粤港当局或深港当局联合资助的项目,申请者需向创新科技署提交申请。有关项目须属于5个科技范畴,包括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大功率白光LED关键技术、射频识别(RFID)共性技术、集成电路及数码电视。

 

     由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提供资助项目,须属于纺织及成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汽车零部件、信息与通讯、中药现代化、生物医药与生物医学工程及新能源、节能、资源监察及环保技术等6个范畴。申请者需向有关的研发中心或创新科技署提交申请。

 

     由广东省政府提供资助,供粤方机构申请的项目,需直接向广东省政府提出申请,详情可向广东省政府查询。

 

     创新科技署表示,粤港双方已预留合共约8亿元作资助用途。申请详情可浏览这里

 

     如有查询,可透过电话(2737 2433╱2736 0055)、传真(2957 8726)或电邮,联络创新及科技基金秘书处;秘书处地址是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