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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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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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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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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旧址无偿交还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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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

     房屋委员会今天(9月13日)宣布,北角�旧址用地无偿交还政府;并表示,有关土地已空置多年,应予早日重建,以充分发挥其潜力;并表示,有关决定符合公众利益。

  

     房委会表示,这决定不影响未来的公屋发展计划,因为政府一直承诺免费提供足够土地兴建公屋,照顾有需要的人士,以维持申请公屋平均轮候时间约3年的承诺。

 

     北角�旧址位于海旁,占地27,776平方米。北角�1957年落成,鉴于其楼龄及维修费用高昂,房委会2000年决定清拆,拆卸工程2003完成。

 

     在决定退还北角�旧址用地时,房委会辖下策划小组委员会已充分考虑其他方案,包括以金钱或土地作补偿,但最终认为这些方案不可行。

 

     房屋署将与地政总署跟进交还土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