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今天公布,在财政预算案发表日(2月28日)或之前合资格续期的车辆牌照,可在6月27日或之前,按现行收费续期4个月或12个月。
所有在财政预算案发表日或之前,合资格续期的香港正式驾驶执照及驾驶教师执照,可在6月27日或之前,按现行收费续期。
有关特别安排只适用于在财政预算案发表日或之前合资格续期的车辆牌照、正式驾驶执照和驾驶教师执照,但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牌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