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61101tc06003
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
2006年11月1日
*
*
运输
*
245车牌号码周日拍卖
*
运输署

     运输署今天宣布,11月5日(周日)拍卖245个普通及特殊车辆登记号码。拍卖会在湾仔会议展览中心601会议室举行,该批车辆登记号码名单已上载这里

 

     该署表示,已缴交1,000元按金作预留登记号码以待拍卖的申请人,仍须出席拍卖会参与竞投,否则,其预留的登记号码可能售予其他竞投人士。

 

     投得车牌的人士,须在竞投完成后立即以划线支票缴付有关买价,并填妥「车辆登记号码发售备忘录」。文件一经签订,即不能更改文件内的资料。

 

     所有特殊登记号码均不得转让。当以特殊登记号码登记的汽车过户时,运输署将取消该特殊登记号码的分配。

 

     普通登记号码及特殊登记号码只能配予买主名义登记的汽车。任何登记号码如需有限公司名义登记,必须于拍卖后立即出示该公司注册证。

 

     买主必须在拍卖日后12个月内,向运输署署长申请把有关普通登记号码或特殊登记号码,配予以买主名义登记的汽车;如未能遵行这项规定,该登记号码或特殊登记号码的分配可被取消,而不会事先通知有关买主。

 

    「车辆登记号码拍卖重要事项须知」可从运输署网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