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草拟文件指出,政府在推动数码经济方面,继续担当重要角色。除了集结各界意见以制订未来资讯科技策略,也继续就资讯科技项目作出投资。
促进知识产权转移
在推广先进科技及鼓励创新方面,文件建议,利用数码港和科学园的科技人才和一流基础设施,加强及巩固数码港和科学园作为创新及科技枢纽的地位。
政府将透过新设立的多个研发中心,促进知识产权转移和创新成果商品化。
当局也会鼓励资讯及通讯科技行业在重点科技范畴的工作,并视乎情况,为他们提供支援。
这些范畴,包括:通讯技术、开发数码内容、感应及识别技术、软件开发及配套支援,以及下一代互联网。
发展香港为科技合作及贸易枢纽方面,政府将在创新、资讯管理及科技发展各方面,与内地有关当局及广东省互相合作。
当局将厘订行业能力标准,藉以协助加强培训工作,令资讯及通讯科技人员继续提升水平,为建立蓬勃发展的资讯及通讯科技业和日后的专业认可工作作好准备。
公布电子认证架构
为确保香港维持有利营商的环境,让科技行业得以蓬勃发展,政府2008年公布风险评估及电子认证架构,并继续致力保障个人资料私隐。
在立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当局将建设所需的数码版权管理基础设施,在社会上培养合法下载软件的风气。
政府也会与不同界别合作制订个别行业的数据标准,以便提供增值的连合服务;并设立通讯事务管理局,作为通讯业的单一规管机构。
在促进新一代公共服务方面,谘询文件指出,政府寻求私营机构参与,以便在「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增值服务。
随�电子作业模式的发展,政府需要按照使用者的需要和取向,研究可否整理现有的服务途径;当局明年为此制订服务途径管理策略。
电子采购试点计划
如获财务委员会批准拨款,政府会推行电子采购试点计划,并制订计划,在政府内部进一步落实电子采购,鼓励私营供应商加入电子商贸行列,从而提高他们的竞争力。
至于建立数码共融的知识型社会,政府将推动社会各界讨论,从而达到5个目标,包括:
•让全港市民接驳宽频上网服务;
•所有学生可利用资讯及通讯科技设施辅助学习;
•为各行业提供更容易负担的应用软件解决方案;
•推动资讯管理;
•建设数码版权管理的基础设施及文化。
第3个资讯科技教育策略2007年公布,提出具体建议,协助教育界发挥资讯及通讯科技的潜力,改善学习和知识管理。
谘询文件已上载这里,公众可在12月18日或之前,把意见邮寄至中环花园道美利大厦2楼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传真至2511 1458或电邮至digital21@ogci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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