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拍卖会10月28日在湾仔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当天公开拍卖224个已获批准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
自订登记号码底价5,000元,已缴交5,000元按金的申请人,须出席拍卖会并参与竞投;否则其申请的自订登记号码,可能售予其他竞投人士。
有意参与竞投的人士,应留意以下事项:
•自订登记号码的展示须符合载列于《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附表4的规定;
•自订登记号码的英文字母、数目字及空位的排列方式不得更改,即拍卖时的单行及双行排列方式;
•买主须在竞投完成后,立即以划线支票缴付买价,并填妥「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发售备忘录」;
在填妥「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发售备忘录」后,买主将获发付款收据及「自订登记号码分配证明书」。
分配证明书用作证明有关的自订登记号码的拥有权,市民如欲购买配有自订登记号码的汽车,应要求卖方出示有关的分配证明书,并留意其所载资料。
车牌名单今天刊登于《明报》及《南华早报》,并上载运输署网页;有关拍卖详情,可浏览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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