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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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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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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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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湾保特色发展水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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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公布,白沙湾的规划主要是保育天然景物和保存乡郊特色;「自然保育区」约占113.7公顷、「海岸保护区」36.7公顷、「绿化地带」21.7公顷,而「康乐」地带则约占4.9公顷,鼓励发展水上康乐活动;马鞍山郊野公园约127.5公顷土地,则划作「郊野公园」。

 

     城规会今天公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白沙湾分区计划大纲草图,为白沙湾的发展和重建提供指引。规划区涵盖整个白沙湾的沿岸地区及四周的山坡,占地约370公顷。

 

     该区的规划意向主要是保育天然景物和保存乡郊特色,以及鼓励在白沙湾沿岸一带发展与水上活动有关的康乐用途。

 

23公顷作乡村式发展

 

     约113.7公顷土地划作「自然保育区」、36.7公顷作「海岸保护区」、21.7公顷作「绿化地带」,而马鞍山郊野公园约127.5公顷土地则划作「郊野公园」;约4.9公顷土地划作「康乐」地带,以鼓励发展水上康乐活动。

 

     划作「其他指定用途」的土地约25.7公顷,包括注明匡湖居为「住宅暨船艇停泊区」和注明白沙湾公众码头为「码头」。

 

     约23.7公顷土地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约5.6公顷和0.9公顷土地则分别划作「住宅(丙类)」和「住宅(丁类)」地带。

 

公众码头作商业中心

 

     为方便区内的市民,约0.3公顷土地划作「商业」地带,涵盖白沙湾公众码头附近现有的商业中心;约2.9公顷和0.3公顷土地则分别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和「休憩用地」。

 

     白沙湾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SK-HH╱6现于办公时间在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西贡及离岛规划处、西贡民政事务处及西贡乡事委员会,供市民查阅。

 

     核准图的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也可浏览城规会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