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湾规划区约72.3公顷土地划作发展高密度住宅,约占整个规划区62.6%土地;区内约115.4公顷的土地被划作「郊野公园」地带,涵盖大潭郊野公园和石澳郊野公园部分范围。
该区东南沿海约5.9公顷土地列为「海岸保护区」,而西面和西南面约166.4公顷的陡峭山坡,则划作「绿化地带」。
柴湾规划区位于港岛东部,北接杏花�、西连大潭郊野公园、南达石澳郊野公园,总面积约611公顷。
城市规划委员会表示,区内约72.3公顷的土地,划作「住宅(甲类)」地带,发展高密度住宅;另约3公顷的土地划作「住宅╱商业」地带,主要用作商业、住宅和商住混合用途。
区内约14.5公顷的土地划作「工业」地带,主要集中在永泰道、嘉业街、丰业街及安业街;约90.1公顷土地划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带。
柴湾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的电子版,已上载城市规划委员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