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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有责:政府建议,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其业主须聘请合资格人士验楼,确保楼宇状况良好。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发表强制验楼公众谘询文件,建议私人楼宇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业主,均须聘请合资格人士检验,并提出两个以不同力度规管业主的强制验窗方案。
谘询文件已上载这里,谘询期至明年1月31日。若建议取得社会共识,政府便立即筹备立法工作,期望在2007年向立法会提交草案。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今天公布有关计划的公众谘询详情时表示,推行强制验楼计划有其必要性和急切性。
孙明扬说:「今年初发布的『楼宇管理及维修』第1阶段公众谘询结果显示,大部分市民认同确保楼宇状况良好,包括承担所需费用,是业主的责任。社会普遍倾向支持政府推行强制验楼。」
建议不令业主负重担
政府是建基于这个共识,推出第2阶段的「楼宇管理及维修」公众谘询,就拟议强制验楼计划的执行细则等谘询市民。
政府拟订有关计划,是以5项原则为依归:
•计划只涵盖必要的检验项目,在保障公众安全之余,不会对业主造成沉重的负担;
•计划必须简单易明,易于遵行;
•虽然业主有责任确保楼宇状况良好,并负担所需费用,但要让有需要的业主得到适当的协助;
•计划有配套措施,以确保服务提供者的质素;
•计划必须易于执行。政府应紧守「大市场、小政府」的原则,以减低社会整体因遵行计划而付出的成本。
两个方案防窗户堕下
根据以上的原则,政府拟订了以下的强制验楼计划细则:
•私人楼宇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业主均须聘请合资格人士(认可人士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检验楼宇和进行由检验人员所订明的维修工程;
•每7年验楼1次,年期由屋宇署上次发出验楼通知书予业主起计算;
•检验项目主要涵盖公用地方,如外墙、结构物、排水系统、消防安全楼宇组件及有即时危险的僭建物。
鉴于今年发生了多宗窗户堕下事故,政府除即时推出多项措施协助业主维修窗户和加强公众教育外,也在今次的谘询文件中,提出两个以不同力度规管业主的强制验窗方案,包括定期验窗和要求业主在某时限内一次过检验窗户。
拟设自愿楼宇评级制
由于窗户数目庞大,加上要进行窗户检验和维修时往往需要进入私人地方,并需要考虑市民负担和落实强制验窗方案所牵涉的资源和实际的执行困难,因此,将小心听取各界意见,才作出决定。
为了让业主更容易进行验楼和加强窗户安全,将推出支援措施,包括确保服务提供者的专业资格、向服务提供者发出指引及订明检验和维修的标准、审核所提交的报告、为业主编印检验及修葺须知,以及请非政府机构印发收费水平指南等。
政府还会考虑设立由非政府机构运作的自愿楼宇评级计划,运用市场力量,让管理及维修良好的楼宇可获优良评级和嘉许,以及考虑豁免于强制验楼计划。
当局也积极研究改善现有解决楼宇管理维修纠纷的机制,并另设简单的解决纠纷渠道的需要和可行性。
研解决管理纠纷机制
由于涉及许多复杂的法律和资源上的考虑,故需小心听取市民意见,才决定未来方向。
孙明扬说:「政府在过去多个月已落实连串短期及中期措施,这些支援计划受到公众欢迎,并展现了妥善保养楼宇的好处。
「在这个稳固的基础上,政府将进一步为业主提供协助。」
因应在深水�推行的联合办事处试验计划有效地协助市民处理楼宇渗水问题,政府将推展为期3年的计划,在多区设立同样的联合办事处,由屋宇署及食物环境�生署合作,协助业主解决有关问题。
多区推处理渗水计划
房屋协会和市区重建局已同意加强对业主的财务及技术支援,包括提高资助上限,帮助更多楼宇成立法团等。
强制验楼公众谘询期至明年1月31日止。谘询期内,当局将与立法会、区议会、业界和专业团体交换意见。
当局在11月及12月,分别在上环、尖沙咀、荃湾及北区举办4场公众谘询大会,听取市民的意见。
市民可把意见传真至2845 3489、电邮至bmm@hplb.gov.hk,或邮寄至香港花园道美利大厦9楼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市区更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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