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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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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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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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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隧的士收费优惠延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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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海底隧道
优惠延续:东隧多项收费优惠延长至12月31日,包括继续收取没载客的士15元的优惠隧道费。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表示,鉴于东隧多项收费优惠延长至12月31日,包括继续收取没载客的士15元的优惠隧道费,故修订有关法例,延迟原订于10月1日生效的新的士乘客过海隧道回程费25元。

 

     这确保并非在过海的士站登车的的士乘客使用东隧或西隧时,暂时毋须缴付调高的收费。

 

     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5月时决定,东隧没载客的士优惠至9月30日,即没载客的士使用东隧的隧道费由15元调高至25元。

 

     环运局当时立法,以便10月1日相应调高并非在过海的士站登车的的士乘客使用东隧或西隧的回程费,让的士司机在东隧的没载客的士收费调高后,即使接载乘客经东隧或西隧过海,而在回程时未能接得乘客,仍可选择取道海底隧道或东隧回程,毋须自费回程。

 

     新香港隧道今天宣布,把原订于9月30日终止的优惠计划,延续至12月31日;有关优惠包括没有载客的士在人手收费亭只需缴付优惠价15元。

 

    有鉴于此,环运局将修订在5月制订的《2005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修订)规例》,延迟原订于10月1日生效的新的士乘客过海隧道回程费,确保并非在过海的士站登车的的士乘客在使用东隧或西隧时,暂时毋须缴付调高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