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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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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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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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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否决修改图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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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今日经过非常详细审议后,决定不同意保护海港协会、保护海岸协会及争气行动就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图及湾仔北分区计划大纲图提出修改图则的要求。


     城规会表示,就争气行动的申请,城规会注意到法院的意见,指行政长官会同行政局是决定交通政策是否能最有效解决交通问题的机关。所以城规会认为电子道路收费是否能有效取代兴建中环-湾仔绕道是交通政策,超越城规会的工作范畴。城规会亦注意到没有其他替代的道路系统,电子道路收费不会有效。


     保护海岸协会建议用沉管隧道方式兴建中环-湾仔绕道以减少填海面积。城规会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后,决定接纳土木工程拓展署及其独立顾问的意见,认为此建议在这地点并不可行。


     城规会解释,保护海港协会提出缩减中环填海第3期工程及在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图内部分湾仔发展2期填海工程的面积。城规会注意到政府已就工程进行详细检讨,并确认中环填海第3期工程能通过终审法院所定下的「凌驾性公众需要测试」,填海面积已是最少。


     政府现正检讨湾仔发展第2期的填海范围。在2006年中完成检讨前,就考虑是否会修改大纲图有关部分,是言之过早。城规会会在得到检讨结果后,才研究有关问题。


     不过,委员会认为保护海港协会就海旁规划提出的建议亦有可取之处。城规会同意要求政府为此重要的海旁,特别是「横向型楼宇」及与海旁有关的商业及休憩用途地带,制订或修改规划╱设计大纲,以确保将来的发展会融入海旁的环境、方便市民到达海旁,以及令视野更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