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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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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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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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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华:拟订统一电讯传送者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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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表示,考虑制订「统一服务」传送者牌照。他指出,随�科技发展,固定及流动电讯市场的分界日渐模糊,有需要重新检讨电讯业的规管,预计在2 - 3个月内谘询公众。

 

     他今天出席美国商会午餐会后向传媒表示,由于科技的汇流,固定及流动电讯市场的分界变得模糊;相信电讯业的结构,在不久的未来,将有基本的改变。

 

     曾俊华说:「从政策的角度而言,我们的挑战是消除在政策和规管的不明朗因素,让现有的业内人士或有意进入市场的人士,可以在投资时作出明智的决定。

 

    「我们维持科技中立的原则,让市场力量来决定最适当的技术和标准,以切合用户的需求。」

 

三个月内展开公众谘询

 

     在规管方面,电讯管理局将检讨3项工作,包括发牌安排、两类通讯的互连收费安排和电话号码可携服务。

 

     曾俊华指出,关于传送者的发牌安排,需要考虑4方面:

 

•是否需要制订新的牌照,这新牌照或可称为「统一服务」传送者牌照;

 

•这类新牌照持有人须设定什�权利及义务;

 

•是否让现有的固定及流动电讯牌照持有人转移至持有这类新牌照;

 

•如果是的话,要有怎样的适当过渡安排。

 

     曾俊华表示,希望在未来2 - 3个月内,就发牌安排谘询公众。

 

号码可携与收费同处理

 

     至于固定与流动电讯传送者之间的互连收费安排,在两类通讯汇流的情况下,有需要检讨现行安排;他表示,在数月后展开详细的顾问研究,再谘询公众,并在研究打击滥发信息一篮子措施的前提下,考虑这项安排。

 

     至于固网和流动电话号码可携服务,曾俊华表示,将与互连收费安排的顾问研究一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