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委员会表示,审理《城市规划(修订)条例》生效前递交的改划用途地带申请的会议,是不会公开和没有倡议人出席的。
城规会指出,在修订条例实施前提交的改划用途地带申请,不可根据修订条例下的法定程序进行,包括申请人出席公开会议及作出陈述。
由于保护海港协会、保护海岸协会及争气行动提出的改划用途地带申请,在修订条例今年6月10日生效前递交,故此,除非申请人撤回申请及重新递交申请,否则便须以既定的程序处理。
该会表示,已向该3个组织说明有关安排,即修订条例没有规定在条例实施前提交的改划用途地带申请,可根据修订条例下的法定程序进行,包括申请人可出席公开会议及作出陈述。
根据城规会行之已久的办事方法,审理修订条例生效前递交的改划用途地带申请的会议,是不会公开和没有倡议人出席的。
就保护海港协会对涉及利益冲突的关注,法律意见确认,城规会主席在这个案中没有利益冲突,故不需要申报利益。
城规会已同意由主席主持在7月22日举行审理该3项申请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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