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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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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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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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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按程序处理修订土地用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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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将按照既定的城市规划程序,处理今天收到保护海港协会,就中环(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图提出修订土地用途的申请。

 

     然而,任何有关修订土地用途的申请,也不影响中区填海第3期工程的填海幅度,因为工程的填海范围,取决于中环湾仔绕道的定线,以及须沿日后在中环湾仔绕道以北的新海岸线,重置目前海岸线上的各项措施。

 

     根据中区(扩展部份)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1幅用地已划为「综合发展区」,另有4幅用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与海旁有关之商业及休憩用途」。

 

    「综合发展区」是平台式建筑物,东面兴建低层的园景行人平台,西面则兴建「横向型楼宇」作商业用途。

 

     园景行人平台及下层商业设施最高部分的高度,为主水平基准面以上16米(路面起计约两层高);而「横向型楼宇」最高部分的高度,为主水平基准面以上50米(路面起计约10层高,但高度将朝海旁方向递减)。

 

     这幅用地日后的任何发展,均须城规会批准,以确保有关发展符合规划意向。

 

     沿海滨长廊的「其他指定用途」,高度限制由主水平基准面以上13米(约两层高)至主水平基准面以上25米(约4层高),旨在确保该处只为低层建筑物,以配合海旁的环境。

 

     有关地带打算用作酒楼餐厅、茶座及零售商店,为海旁增添活力。

 

     若日后有任何建议修订土地用途地带,必须经过法定的规划程序,市民也可根据城市规划条例规定提交反对书。

 

     中区填海第3期工程范围内划为「休憩用地」的土地面积约9公顷,而市民将更容易直达日后这个更富活力和吸引力的海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