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宣布,放宽的士上落客货限制的临时措施,再延长6个月,至2005年1月31日止。
有关措施豁免的士在繁忙时段,以及上午7时至晚上7时在时速限制70公里以下路段禁止上落客货的限制,但不可停车等候。该措施在2003年5月实施,其后两次延长至本月31日。
运输署表示,由于临时放宽限制区措施整体上并没有对交通造成阻碍,而有关措施也能协助的士业界改善经营状况,故决定由8月1日起,再延长放宽限制安排6个月。
然而,的士司机必须继续发挥自律精神,以及严格遵守「即上、即落、即走」及「不可停车等候」的规定。
由于现有许可证在本月31日到期,故的士车主╱司机须在7月29日至31日期间,每天中午12时至下午6时,前往13个指定的石油气加气站所设的专柜,申领新许可证。详细地址可按此。
运输署4个牌照事务处也由7月29日起,办理许可证申领事宜;如有查询,可致电1823政府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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