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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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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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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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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坑乡郊特色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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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龙坑将划作「绿化」及「农业」地带,规划意向是保留常耕和休耕农地作农业用途;以及划拨指定土地供乡村发展和扩展,以顾及原居村民的需要。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恐龙坑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恐龙坑规划区位于粉岭╱上水新市镇东北面,面积约380公顷。

 

     恐龙坑约245.9公顷的土地将划作「绿化地带」,涵盖附近的小圆丘和由松山、马头岭、犀牛望月、杉山及长甫头的连绵山脊,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界限,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

 

     约121.3公顷的土地划作「农业」地带,以保存和保护良好的农地及在复耕和农业用途方面具有良好潜力的休耕农地。

 

     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土地约7公顷,是就两条现有的认可乡村(小坑村和小坑新村),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划定界线。

 

     另约1.1公顷的土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以显示位于长甫头的现有桌山食水配水库。

 

     恐龙坑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NE-HLH/4现于下列地点在办公时间供市民查阅:

 

•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5楼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

 

•沙田上禾輋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13楼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

 

•岭璧峰路3号北区政府合署3楼北区民政事务处;

 

•打鼓岭坪輋路打鼓岭区乡事委员会;

 

•粉岭联和墟联发街3号粉岭区乡事委员会。

 

     恐龙坑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和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电子版可于城市规划委员会网页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