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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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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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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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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削长途电话商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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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及科技局就有关调低只提供对外电讯服务的固定传送者牌照费的建议,进行公众谘询。

 

     由于长途电话市场在2000年年初开放后,管理这类牌照的工作已大为简化。

 

     因此,政府拟调低固定传送者牌照的牌照费。目前有20多间在香港以电缆或�星经营对外电讯服务营办商。

 

     政府建议把年费调低一半,由100万元减至50万元。减费将有助维持香港作为亚洲电讯枢纽的竞争力。

 

     要实施减费建议,政府须修订《电讯(传送者牌照)规例》中列明的固定传送者牌照费用。

 

     在修订规例前,政府须根据《电讯条例》刊登宪报,就有关事宜谘询公众,谘询期最少为21天。

 

     谘询文件可从工商及科技局网页电讯管理局网页下载。

 

     所有申述书必须以书面提交,在5月9日或以前以邮递、图文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工商及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