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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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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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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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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券有效至201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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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

     �生署今天(12月30日)宣布,医疗券的有效期至2011年年底,今年尚未行使的医疗券,仍可在未来两年使用。

 

     凡年满70岁并持有有效香港身分证或豁免证明书的市民,每年可获5张面值50元的医疗券。

 

     医疗券可用作缴付由参与医疗券计划的医生提供的预防性或治疗性的服务费用,但不可用作缴付其他资助公营医疗服务费用,或在药房或中药店购买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