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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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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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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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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屋租金每方米五十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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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

     房屋委员会今天(10月23日)公布,明年上半年落成的4个新公共屋�,租金为经调低的最高水平每平方米56元,逾8成单位的月租低于1,800元。

 

     2007年8月调低后的市区单位,最高月租每平方米56元,适用于799个美东�非标准型单位、1,600个柴湾�非标准型单位、1,462个彩德�非标准型单位及2,524个彩福�非标准型单位。

 

     房委会表示,公屋租金已包括差饷、管理费及维修保养费。房委会于2007年8月起实行减租11.6%,各区最高租金亦已相应调低11.6%。

 

     不能负担新单位租金的低收入租户,可获编配较旧屋�的翻新单位,亦可申请减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