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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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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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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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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泪水未注册须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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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视康
回收:「活视康」因未在香港注册,需要从市面回收。

     �生署今天(4月4日)指令药剂制品入口商瑞士诺华(香港)有限公司,从市场回收未曾在香港注册的「活视康」的人造眼泪水。

 

     活视康在德国制造,并在部分欧盟成员国注册,用于纾缓乾眼症,属于药剂制品。

 

     �生署接获联合医院通报,怀疑活视康未有在港注册,该署人员昨晚巡查诺华及代理活视康入口的裕利医药有限公司的办事处。

 

     根据从入口商取得的分析报告,入口的活视康,并无即时的安全、效能和品质问题;但因产品未注册,医生及药剂师应停止供应这些药物。

 

     医院管理局表示,由于活视康的药效及安全完全没有问题,毋须安排为病人更换该人造眼泪水。

 

     涉及的药物已发送给17间公立医院、一些私家医院、私家医生药房、药行及兽医诊所。

 

     如有查询,可致电诺华(2881 4259),或�生署热线(2319 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