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天(3月16日)证实,琪宝制药部分供应给医院管理局的糖尿病药甲福明,仍未向该署注册;调查仍在进行。
涉及的38,000粒甲福明注册编号HK-47363,上周供应给医管局,其中25,000粒的500粒装由琪宝在番禺生产及包装,但未在港注册;余下13,000粒的1,000粒装已在港注册,亦由琪宝在番禺生产及包装。
医管局表示,在该批未注册的药物中,约17,000粒已处方予300 - 400名病人,会安排病人换药。
医管局指出,向琪宝药厂购买甲福明500粒装备有注册编号HK-47363,怀疑事件涉及欺诈,已通知警方调查。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属违法,最高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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