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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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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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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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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七医疗单位参与医疗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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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

     �生署副署长谭丽芬表示, 医疗券计划明年1月1日推行,预计共有约1,700名医疗服务提供者可提供服务。

 

     谭丽芬今天(12月23日)表示,2009年开始,以试验形式推行为期3年的医疗券计划,资助长者使用私营基层医疗服务的部分费用。

 

     根据医疗券计划,年满70岁或以上而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证或豁免证的市民,每年可获5张面值50元的医疗券,资助他们使用私营医疗服务的部分诊症费用。

 

     电子医疗券可以用于支付私营西医、注册中医、牙医、脊医、注册和登记护士、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放射治疗技师和医务化验师的服务。医疗券在3年试验期内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