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局今天(12月9日)表示,政府一直关注粤剧界的发展需要,以及新光戏院租约的最新情况,并知悉承租公司采取积极态度与业主洽商续租。
该局较早前已去信新光戏院的业主,说明政府对粤剧发展的承担,并劝吁业主慎重考虑粤剧界期望新光戏院继续营运的诉求,希望业主继续支持粤剧的发展。
政府2005年11月成立粤剧发展基金,至今已拨款约1,700万元,支持了超过210项申请。
当局也透过多元渠道及形式,支持粤剧发展,包括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每年支持约500场粤剧粤曲表演活动、香港艺术发展局继续拨款支持粤剧演出、民政事务局资助香港演艺学院举办粤剧课程等。
为增加粤剧演出场地,政府将开拓不同规模的场地以配合粤剧发展需要。
康文署场地提供更多档期,纾缓粤剧界对演出场地的需求。并继续探讨在不同地区拓展粤剧演出场地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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