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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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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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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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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商业楼宇免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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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委员会

     香港房屋委员会的商业楼宇小组今天(11月25日)通过,该会所有商业楼宇2009年1月及2月的租金减半,受惠商户约6,000个。

 

     小组又通过维持辖下112个非拆售停车场内约27,400个停车位的收费不变。

 

     小组主席廖胜昌表示,减租措施惠及房委会属下商业楼宇,包括约2,400个商场商户和3,600工厂租户,预计房委会将少收租金3,000多万元。

 

     他补充说,措施不包括房委会商场内的超级市场和银行租户,以及领汇商场的租户。

 

     他表示措施应可及时帮助中小型租户面对金融海啸的难关。

 

     此外,冻结停车场收费的安排将适用于各区私家车、电单车及轻型货车的月租及时租收费,由明年1月1日起生效。现时私家车的月租收费,以整个月全日收费计算,月租由750元至1,940元不等。

 

     轻型货车及电单车的月租收费亦会维持于现有水平,即轻型货车有上盖车位2,210元,露天车位1,710元;电单车有上盖车位270元,露天车位220元。

 

     多项现有优惠亦会维持不变,包括月租持证人转用「浮动车位制」可获15%的折扣;租客如只于下午6时至翌晨8时使用停车位,可享有40%折扣;在公共屋�居住或工作的残疾人士可享有半价优惠;大量购买泊车代用券可获20%折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