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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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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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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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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店留活鸡过夜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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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衞生署

     食物环境衞生署今天(9月11日)检控1名涉违反「不可在零售点存留活家禽过夜」规定的新鲜粮食店持牌人。

 

     食环署人员9月5日清晨,发现位于油麻地新填地街18号地下的新鲜粮食店,家禽屠宰室内有4只活鸡藏于两个竹箩内。

 

     为保障公众健康及进一步减低禽流感的风险,政府修例规定,所有售卖活家禽的街市摊档及新鲜粮食店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晚8时前屠宰摊档及店内的活家禽,以及每晚8时至翌日早上5时,处所内没有活家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