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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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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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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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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统处承担渔船牌费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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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类统营处今天(8月15日)公布,9月1日起承担所有本地渔船1年的船只续牌费用,措施适用于今年8月31日或以前,已领有牌照的渔船。

 

     为协助纾缓渔民在油价高企下的困难,鱼统处谘询鱼类统营顾问委员会后,作出有关决定。

 

     每艘合资格船只的船东或授权人,9月1日至明年8月31日期间,向海事处申请船只续牌,鱼统处为成功申请续牌者,支付1年运作牌照费用。

 

     每艘合资格船只可受惠1次,船东须自行支付其他费用,包括额外牌照费及验船费用。详情可致电2150 7099。

 

     鱼统处指出,目前全港约有6,000艘渔船,从事捕捞、运鱼和辅助鱼排操作等与渔业有关的活动,并须向海事处申领牌照及缴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