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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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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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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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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文化大使计划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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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2008 - 09年度「社区文化大使计划」接受申请,计划旨在通过与本地表演艺术工作者及艺团合作,在全港各社区推行艺术外展活动,向市民或特定社群推广表演艺术。

 

     申请者须为本地注册非牟利表演艺术团体,或由表演艺术工作者组成的自由组合,并于最近3年内,在本港就其专长及致力拓展的艺术范畴具备实际及高水准的演出经验。

 

     申请者可分别或同时就针对特定社群而设计或深入个别社区进行的观众拓展╱艺术教育活动,或以普罗大众为目标的普及观众拓展╱艺术教育活动提交建议书。

 

     每类活动只可提交1份建议书,署方每年只会考虑同1申请者的其中1项建议计划。

 

     表演艺术形式可包括戏曲╱曲艺、舞蹈、音乐、剧艺及跨媒体艺术;活动内容可包含1项或多项具创意的表演艺术活动的组合。

 

     申请详情及表格可从这里下载;填妥的申请表格须连同有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在5月7日下午6时前,邮寄至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0号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楼平台康文署观众拓展办事处,或传真至2721 2019。

 

     查询可致电2268 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