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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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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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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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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育专员年薪百四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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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局建议,在辖下工务科开设属文物保育专员一职,提供首长级的专责支援,以便推行文物保育政策,并经常检讨政策、推展有关措施,以及担任本港和海外的联络人。

 

     文物保育专员职位属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级别(首长级薪级第2点),年薪开支1,428,000元。

 

     发展局今天(1月2日)在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表示,随�社会人士对文物保育问题日益关注,文物保育的工作量相当多。

 

     然而,目前文物保育的职务并无首长级人员专责处理。各有关人员均是在执行现有职责之余,额外承担文物保育的职务;并缺乏工作的联络中枢点。


     为改善情况,发展局建议开设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并重组工务科内部职员的职务,从而令文物保育范畴可获得更多资源、更多职员可全职处理文物保育事宜,以及各职员的分工更加清晰分明。办事处的建议架构,已上载这里

 

     考虑到预计的工作量及与文物保育相关职责的重要和复杂程度,发展局认为,宜开设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一职,掌管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

 

     发展局指出,出任人员将须处理广泛的事宜,主要工作包括进行文物影响评估、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为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的保育提供经济诱因、为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的维修提供资助、研究信托基金及其他海外做法,以及推动公众参与。

 

     文物保育专员也会在政策层面,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古物及古迹办事处提供支援及指导。有关的职责说明,可浏览这里

 

     按薪级中点估计,开设建议的文物保育专员职位所增加的年薪开支1,428,000 元,每年平均员工开支总额,包括薪金和员工附带福利开支,为2,038,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