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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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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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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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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标签建议平衡各方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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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

     食物安全专员陈汉仪指出,预先包装食物实施营养资料标签制度,由原先的「热量加9种核心营养素」建议,改为「热量加7种核心营养素」,已考虑食品法典委员会和海外其他地方的准则,平衡各方因素,以切合本港情况,保障市民健康。

 

     食物及�生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张冯泳萍表示,新建议对进口食物种类的影响,预期较原先建议的5 - 10%为少。

 

     陈汉仪今天(12月15日)出席香港电台「星期六问责」节目时表示,与2005年提出的「热量加9种核心营养素」的建议比较,现时的建议从核心营养素名单中剔除胆固醇、钙和膳食纤维,并加入反式脂肪。

 

     当局建议,规定所有预先包装食物必须在食物标签上标示热量、反式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饱和脂肪、钠和糖。

 

切合港人健康情况

 

     凡涉及声称的营养素,也须于营养标签中标明含量。如就胆固醇含量或脂肪含量及╱或种类作出声称,则须标明胆固醇、单元不饱和脂肪和多元不饱和脂肪的含量。

 

     至于钙和膳食纤维,它们仅存在于少数预先包装食物中,而含有大量该两种营养素的食品(可能由于经过强化处理)通常附有声称,也即表示营养数值须予标明。

 

     陈汉仪说,剔除胆固醇、钙和膳食纤维,而加入饱和脂肪、钠、糖及反式脂肪,是因为它们与心血管系统疾病和中风关系密切;减少食用热量密度高的食物、避免含糖分的饮品, 以及减少吃盐,也有助减低患癌风险。

 

     她强调,新建议已考虑食品法典委员会和海外其他地方的准则、本港居民的健康和疾病状况、海外地方的制度、食物业遵守有关规定的成本、对食物种类的影响、谘询期间搜集所得的意见和《规管影响评估》结果,在平衡各方因素后而订出。

 

豁免食品须经审批

 

     食物及�生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张冯泳萍表示,鉴于香港市场较小,有些食物入口商未必愿意更改标签来进口香港,「热量加9种核心营养素」会令5 - 10%现时在香港供应的食品会撤离本地市场。

 

     她指出,新建议容许弹性处理,减少对食物选择的影响,既可保障市民健康,也可避免减少进口食物的品种。

 

     至于为每年销售量为30,000个单位或以下的食品实施小量豁免制度,张冯泳萍表示,大部分以小量进口或小量制造的民族食物、有机食物或高档食品,都可获豁免遵从标签规定;同时可照顾到通常为进行市场测试而举办的食品展览和贸易促进活动的需要。

 

     她指出,小量豁免须透过预先登记制度获得食物环境�生署署长的批准,食物经营商也须每月向食环署报告有关食品的销售量;并强调,食环署人员会进行查核工作,以执行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