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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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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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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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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倡政府牵头推广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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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社会责任调查结果显示,受访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不高,但大部分公司支持企业社会责任的原则,并认为值得推行;大部分公司相信,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长远对他们有利。

 

     报告显示,大部分受访公司认为本身有责任建立和发展公司文化,并认为,所有公司都必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民教育委员会主席彭敬慈今天(11月12日)发表调查结果时表示,这些公司认为,应由政府牵头推广企业社会责任和推行有关措施,例如为公司提供培训、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诱因、制订企业社会责任约章。

 

     结果显示,23%受访公司知道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9%已设有机制,推行、监督及评估企业社会责任的活动计划。

 

大型公司认识较多

 

     报告显示,大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有较多认识,并已推行有关的活动计划;而认识这个概念的公司推行的企业社会责任措施,也较不认识这个概念的公司的有关措施为佳。

 

     调查特别探讨企业社会责任的4大范畴,即以符合道德规范的方式办事、减低不良影响、对社会作出贡献,以及改善员工的现况。

 

     在以符合道德规范的方式运作方面,大部分受访机构都实行保障顾客的政策或措施,例如向顾客提供清晰准确的价格资料(86%)、售后服务(77%)和价格以外的其他资料(74%),也注重保障顾客的个人资料(80%)。

 

     大部分受访机构相信,机构有责任向顾客提供安全和优质的货品或服务(88%),认为这样能为机构带来长远利益(87%)。

 

     在减低不良影响方面,95%受访机构已采取环保措施或推行有关政策,约三分之二受访机构认为,保护环境是公司文化的部分、有助提升公司形象,或可减少成本;但在反歧视方面,74%受访机构既没有订立反歧视指引,也没有采取有关措施,这情况在小公司中更为明显。

 

福利提高员工效率

 

     对社会的贡献方面,18%受访机构在受访前12个月内,曾向慈善机构捐款;14%机构曾向慈善机构作出非金钱捐赠,包括免费提供产品或服务。

 

     至于员工福利,88%受访机构已向员工及其家属提供福利;大部分受访机构认为,向员工提供福利可提高工作效率(73%)和有助减少员工流失(77%)。

 

     彭敬慈表示,公司的行动大多是按照基本道德规范或法律措施的规定,只会因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能带来商业利益才履行;因此,他们在减低不良影响和以符合道德规范的方式办事这两方面,表现颇佳,但较少积极改善员工的现况或贡献社会。

 

     调查在去年11月至今年4月期间进行,从政府统计处机构记录库抽出20,147家不同规模公司,回应率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