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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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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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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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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抛垃圾男子判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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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衞生署

     荃湾裁判法院今天(9月19日)裁定,1名男子因乱抛垃圾,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并因未能向公职人员提供个人资料及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同时被判罚款4,000元。

 

     今年6月9日,食物环境�生署人员目睹被告在荃湾川龙街行人路随地抛弃烟蒂。

 

     食环署人员要求他提供个人资料以便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但他拒绝合作,其后被到场协助的警员拘捕。

 

     该名男子因未能向公职人员提供个人资料及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同时被判罚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