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塘裁判法院今天裁定,1名新鲜粮食店经营者售卖含「盐酸克仑特罗」的猪肉,违反《食物内有害物质规例》,判罚款20,000元。
今年3月23日,食物环境�生署在油塘鲤鱼门广场太平街市地下87号档的新鲜粮食店,检获怀疑来自不合法来源的猪肉;该批猪肉的样本经测试后证实含有「盐酸克仑特罗」。
食环署表示,售卖含「盐酸克仑特罗」的肉类,违反《食物内有害物质规例》,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