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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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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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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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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进口商备案计划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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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

     食物安全中心8月1日起实施野味、肉类及禽肉进口商及分销商自愿备案计划,协助业界熟习将来的强制登记要求,以及方便食安中心在发生食物事故时,可获得主要食品进口商和分销商的支持和合作。

 

     食安中心表示,正草拟新的食物安全法例,强制规定本地的食物进口商和分销商必须向食物安全中心登记。

 

     在引入新法例及强制登记前,当局将分期推行「进口商及分销商立法前自愿备案计划」,帮助业界熟习将来的强制登记要求,以及方便中心认定主要食品进口商和分销商的身份。

 

     食安中心8月1月起首先接受野味、肉类及禽肉进口商及分销商备案申请。参与的进口商和分销商需向中心提交商业登记号码、地址、电话及负责人资料等。

 

     有关自愿备案进口商及分销商的资料经整理后,名单将上载该中心网页,供本地批发商及零售商参考。申请表格可从这里下载。

 

     野味、肉类及禽肉进口商及分销商如对登记方法有任何疑问,可于办公时间致电2867 5582查询。

 

     其他食物种类的进口商和分销商自愿备案计划的实施时间表,可浏览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