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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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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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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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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优化食物安全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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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举行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会议
粤港交流: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第2次工作会议在港举行。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生福利及食物局建议,优化合作机制,以便更有效回应市民希望政府致力保障食物安全的诉求。

 

     根据有关建议,内地发布问题食物报告时尽早知会香港,以便有关部门立即采取跟进工作,包括覆检有关食物有否流入香港。

 

有效交换食安资讯

 

     粤港双方今天在港举行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第2次工作会议,回顾自去年签署《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后的运作。

 

     粤方代表团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元胜率领。会议主要的讨论课题,环绕�广东省内销食物出现问题时对香港市民的影响。

 

     �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尤曾家丽表示,自去年签署框架协议后,加强了与广东省政府的联系、沟通和合作,使两地更有效地交换食物安全的资讯。

 

     她表示,尽管供港食物和内销食物有不同的监控;但粤港两地往来频繁,因此,特区政府也非常留意内地非供港食物的资讯。

 

提升机制以释疑虑

 

     尤曾家丽说:「食物安全与市民息息相关,广东省更是供港食物的枢纽,两地政府通力合作把关,实有助提升食物安全的资讯发放机制,以释疑虑。」

 

     鉴于媒体时有报道内地食品检测结果,市民又未必清晰内地内销食品与供港食物的规管不同,会议因而建议两地优化检测及资讯发放机制。

 

     双方在会上也交流了去年食物监察之化验结果。港方并介绍香港食品化验所依据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以及在港推行的信誉农场和自愿农场登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