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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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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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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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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火葬个案不涉烧错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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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衞生署

     食物环境�生署已完成葵涌火葬场1宗火化遗体个案的内部调查,结论确认事件不涉及烧错遗体或错调棺木,但在处理上有可供改善的地方。

 

     为防止同类事情再发生,食环署已修订现时火化棺木的程序及订定更淸晰的工作指引。如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开棺,须事先获管理层批准,开棺时也必须有亲属在场。

 

     食环署表示,有关殡仪商在个案当天共处理两副棺木,期间将另一棺木上的「名字」错误写在个案中先人遗体的棺木上,但「姓氏」则与火化许可证相符。

 

处理有可改善地方

 

     火葬场有关人员知悉情况后,在征得火葬服务申请人同意下,开棺核对先人手带,确认身份无误后,才进行火化。

 

     殡仪商处理的另一先人遗体当时仍在殓房,其后由家人领取并在另一火葬场火化,而该火化个案是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进行火化。

 

     因此,虽然有关殡仪商同日处理两副棺木,但由于处理时间和地点毫无关连,故并不存在错调棺木或烧错遗体的可能。

 

     食环署指出,当天开棺以核实先人身份才进行火化,目的是确保不会出错。事件中没有涉及员工不当行为,但在处理上是有可改善的地方。

 

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为防止同类事情再发生,食环署已采取一系列改善措施,加强对火葬场的管理。

 

     就有指新型火化炉可能会产生骨灰混合的情况,食环署表示,现时在葵涌和富山火葬场安装的新型火化炉属3层设计,遗体或骸骨由1层转往另1层的过程由电脑控制,并由机电工程署专人监控,故此不会出现不同先人骸骨混在一起的情况。

 

     至于富山火葬场走火通道的投诉,食环署指出,火葬场在2004年重建启用时,已符合有关消防及建筑条例,包括提供足够火警逃生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