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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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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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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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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修订火化棺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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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衞生署

     食物环境�生署副署长陈焕儿表示,已检讨火化棺木程序,并作出修订;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开棺,事前须获食环署助理署长的批准,而开棺时也需要亲属在场,以及在闭路电视监察下进行。

 

     根据经修订的程序,指定棺木运到火葬场时,员工须把棺木上所写的先人名字与其他文件及灰袋一并核对;如有不符,须立刻要求先人家属确认无误才可进入仪式礼堂进行告别仪式。

 

     该署已敦促殓葬商,必须确保棺木上先人的名字与火葬许可证上的相同。

 

事件不涉及烧错尸

 

     陈焕儿今天就10月20日葵涌火葬场1宗火化遗体的个案会见家属。她说,根据食环署所得资料,没有理由相信事件涉及烧错尸,件事也不涉及其他遗体的处理。

 

     陈焕儿说:「按殡仪商向食环署提供的资料,以及经该署翻查相关文件和记录,有关火化遗体的个案相信涉及殡仪商把另一棺木上的名字错误写在有关遗体的棺面,但姓氏则相符。

 

    「当日有关家属全程陪同棺木从殡仪馆一直到火葬场,而火葬场地经理人在殡仪商代表陪同下,开棺核对先人手带,以确认先人身份,经核实后,才进行火化。」

 

只涉及两先人名字

 

     她强调,有关个案只涉及两位先人的名字,不是4位先人。至于该署12月1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只是写错姓氏而名字相同,是基于当天从有关殓葬商获得的资料。

 

     但其后根据记录,发现有关殓葬商把另一先人名字重复写在有关棺木上,而姓氏则与灰袋及其他文件相同。

 

     该署已进一步查核个案中殡仪商提述的另一位有关遗体的处理记录,了解该遗体10月20日从殓房直接运到其他火葬场火化;而该火化个案当时是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进行火化。

 

     陈焕儿表示,明白家属的关注,在会面时已清楚解释有关情况。

 

骨灰交化验所验证

 

     至于有报道引述食环署提及事件可能涉及4具遗体的处理情况,她表示,有关报道毫无根据。

 

     就事主家属要求进行DNA验证身份,她说,由于骨灰经高温处理,故此,能成功验证机会颇微。

 

     不过,食环署将全力配合,并已即日安排由事主家属将骨灰交到政府化验所进行化验。

 

     陈焕儿说,正调查有关个案的其他部分,待调查完成后,再交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