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320间食肆参加今天举行的第2次无烟食肆开放日,为2007年1月1日生效的《吸烟(公众�生)(修订)条例》要求食肆室内禁烟作好准备。
�生署副署长梁挺雄表示,愈来愈多不同类型、规模和菜式的食肆,加入无烟食肆行列。市民可登入这里,翻阅无烟食肆一览表。
梁挺雄今天出席无烟食肆开放日仪式时指出,6类合资格场所可能需要较长的适应期,为改变经营的运作模式作出准备。
该6类合资格场所,分别为夜总会、商业浴室、按摩院、麻将馆、会所内指定的麻将房,以及某些酒吧。如符合法例指定的条件和向�生署署长申请,最迟可在2009年7月1日实施禁烟。
申请延长实施禁烟的详情,已上载这里,也可致电2961 8823查询。
无烟食肆开放日由10月起连续3个月,逢每月的29日举行。所有参与活动的食肆,当天都在店内张贴宣传海报及清晰的禁烟标贴,让市民知道该食肆正提供无烟环境。
配戴「食肆无烟大使」襟章的员工,在食肆内向食客派发健康宣传单张和向他们传递无烟食肆的信息。
身兼控烟(无烟食肆)工作小组联合主席的梁挺雄,今天与另一联合主席骆国安,颁发奖项予无烟食肆口号创作比赛的得奖者。
创作比赛7月举行,共接获230多份参赛作品。得奖作品是于10月29日首次无烟食肆开放日举行时,由到无烟食肆用膳的7,400多位食客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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