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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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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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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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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租金小组倡减租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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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

     检讨公屋租金政策专责小组委员会向房屋委员会递交租金检讨的最后报告,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减租11.6%,作为新租金的起步点;以及修订现行的《房屋条例》。

 

     房委会大会11月27日将讨论小组的建议,并进行表决;若房委会通过有关建议,拟于明年首季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房屋条例》草案。

 

调整参照入息指数

 

     小组委员会主席吴水丽今天在记者会上表示,公众意见显示,市民普遍支持房委会建立更客观的机制,以公屋住户入息的变化为基础,调整公屋租金。

 

     报告书建议,订立量度公屋住户收息变化的入息指数,并以该指数作为调整将来租金幅度的参照。

 

     小组委员会也建议,应调整现时公屋租金至合适水平,并以该水平作为新租金调整机制提的起步点,使新机制能公平及有效地运作。

 

     委员会赞成参照入息指数自1997年以来的变化,即调减租金11.6%,作为新租金的起步点。

 

建议修订房屋条例

 

     为了令新租金机制能够妥善运作,令公屋租金可按入息指数的变化,向上或向下调整,委员会建议修订《房屋条例》,取消租金与入息比例中位数不得超逾10%的条文。

 

     报告书的其他建议,包括如何改善租金与入息比例中位数的计算方法、改善长期空置公屋单位的出租率、增加公屋租金组成部分的透明度,以及加强租金援助计划的有效方法。

 

     吴水丽指出,要成功落实租金调整机制,和检讨报告书内的各项建议,是极具挑战的工作;期望社会各界能与房委员衷诚合作,尽快落实有关建议。

 

     被问及应先进行修例还是减租时,吴水丽强调,这问题和调整租金机制如何运作,均应由房委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