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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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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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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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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申请服务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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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

     房屋署强调,不会容忍任何贪污行为,任何人若意图行贿房屋署职员,即属违法;除了转介廉政公署查究,也会取消有关申请。

 

     对于1份周刊报道指有人声称可收取酬劳,以协助入住公屋,房屋署强调,不会容忍任何贪污行为,任何人若意图行贿房屋署职员,即属违法;除了转介廉政公署查究,也会取消有关申请。

 

     房屋署提供免费的公屋申请服务,并严格依照申请表在公屋轮候册的先后次序,和申请人选择的地区而编配单位。目前平均轮候公屋的时间约为3年。

 

     申请人不能以健康或居所状况欠佳为理由,而获得优先配屋的安排。如有特别困难,申请人可考虑向社会福利署寻求「体恤安置」。

  

     根据房屋条例,任何人申请公营房屋时蓄意虚报资料,即属违法,可被最高罚款为50,000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