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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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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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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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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旧衣回收笼  七月中即时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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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
绝不容忍: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林郑月娥强调,采取「绝不容忍」的态度,处理街道旧衣回收笼。

     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林郑月娥宣布,7月中旬展开突击行动,即时移走所有放置在街道上的旧衣回收笼;并联同区议会及有关的非政府机构,开展社区参与计划,方便市民把旧衣捐助慈善团体及支持环保。

 

     她表示,新措施可令环境更整洁�生,也有助加快当局执法和清理回收笼;并透露,接下来是处理违泊单车和晾晒衣物的问题。

 

     由于地政总署「指定地点摆放旧衣回收笼计划」未能抑制非法摆放回收笼的行为,反而可能造成混乱,约一半的区议会也不支持该计划,故将取消该计划。

 

遭商业经营者滥用

 

     林郑月娥今天在记者会上表示,很多市民和区议会均关注旧衣回收笼对公众地方构成阻碍、影响市容和被商业经营者滥用。

 

     她引述救世军的资料指出,过去两年,每年首4个月回收旧衣约16万公斤,但今年首4个月只有约9万公斤,跌幅约4成;相信与商业经营者滥用旧衣回收笼有关。

 

     林郑月娥说,现时地政总署或食物环境�生署可分别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6条(1),或《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第22条所授予政府的权力,没收非法放置在街上的旧衣回收笼。

 

     然而,当局只能在通知物主1天或4小时后方可采取行动,令执法效果未如理想。

 

     地政总署在截至3月底的12个月,共发出了3,494张执法通知,但只成功充公1,473个铁笼。食环署同期收到370宗有关的投诉,但只有47宗可以采取行动,277宗需要转介地政总署。

 

六地区问题最严重

 

     林郑月娥认为,执法行动缺乏阻吓力,也损害政府的管治能力;并指出,非法在街上摆放旧衣回收笼问题最严重的地区,包括:中西区、东区、南区、九龙城、油尖旺及葵青。

 

     她表示,为采取果断措施解决问题,将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A条规定,即任何人没有合法权限而放下任何物品,对在公众地方的人或车辆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阻碍或不便,即属违法;物品的拥有人也会根据条例被起诉。

 

     为配合地政总署「指定地点摆放旧衣回收笼计划」的终止时间,以及让这些旧衣回收笼的拥有者有机会在合理的期限内,自行移走非法在街上摆放的铁笼,各区民政事务处会由7月中旬起采取突击行动,由食环署即时移走非法在街上摆放的回收笼。

 

     食环署署长梁永立表示,将尽量利用现有人手推行新措施,故没有计划增加人手;并相信,新措施推行后,旧衣回收笼的问题很快会有进展。

 

推新措施不增人手

 

     林郑月娥说,目前非法在街上摆放回收笼的拥有人,应在新措施实施前,自行清理回收笼;被没收的旧衣物若没有人认领,便联络非牟利机构处理。

 

     至于其他并非摆放在行人路和不会对公众构成阻碍或不便的铁笼,地政总署在收到投诉后,仍可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6条采取执法行动。

 

     市民如欲举报非法旧衣回收笼,可致电所属的民政事务处;有关的电话号码已上载这里

 

     谈到社区参与计划,林郑月娥说,计划的目标是支持回收业,减少产生废物;并协助非牟利机构,特别是规模较小的组织,在街道以外的地方回收旧衣,以及鼓励公众捐赠旧衣。

 

     她指出,各区民政事务处至今已找到140个合适的非街道地点,放置社区旧衣回收箱;并表示,当局将缴付首100个由非牟利机构负责管理的回收箱的建造费用,每个约需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