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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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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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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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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中毒涉葵芳同一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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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防护中心

     �生防护中心证实,17名男女在葵芳1间食肆晚膳后陆续出现肚痛、呕吐、肚泻及发烧的病征;各人病征轻微,其中1人入住仁安医院,现在情况稳定。初步调查显示,事件可能是细菌所引致的食物中毒。

 

     患者年龄介乎4 - 83岁,包括8男9女;他们4月8日在葵芳1间食肆晚膳后约4 - 19小时,陆续出现肚痛、呕吐、肚泻及发烧的病征。

 

     其中15人分别到玛嘉烈医院、屯门医院、仁安医院及仁济医院急症室求诊,两人向私家医生求医。各人病征轻微,其中1人须入住仁安医院,现在情况稳定。

 

     初步调查显示,事件可能是细菌所引致的食物中毒;�护中心正继续调查。

 

     预防感染由食物传染的疾病,市民应采取下列措施:

 

•食物须彻底洗净和煮熟方可进食,特别是海产,如甲壳及双壳类海产如虾、蟹、蚝及蚬等;

 

•进食前和如厕后要洗手;

 

•生和熟的食物要用不同的食具来处理;

 

•生和熟的食物要分开贮存;

 

•食物要贮存在摄氏4度或以下的冰箱中,进食隔夜�前要将之彻底翻热;

 

•保持环境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