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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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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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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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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铜水管没包塑料符消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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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署助理署长(屋邨管理)黄比表示,1996年以后落成的和谐式公屋大厦公众地方的镀锌钢或铜食水管,一律没有包上塑胶物料,设计符合1996年实施的消防条例的要求。

 

     房屋署去年年底把「食水管重铺计划」推行至和谐式公屋大厦,包括石篱邨、秀茂坪邨及大窝口邨,为大厦原有的镀锌钢食水管换上铜食水管,所有新换的喉管,均没有包上塑胶物料。

 

     黄比说∶「有居民要求房屋署为铜食水管包上塑胶物料,以改善倒汗水问题及美化外观,署方已向消防处寻求专业意见。」

 

     他表示,消防处确认在防火保护走廊上的铜食水管,不应包上塑胶物料。

 

     至于有部分在1996年以前落成的其他类型公屋大厦,有铜食水管包上塑胶物料的情况,黄比指出,那些食水管均位于非防火保护走廊位置。

 

     不过,他指出,作为关注居民诉求的业主,房屋署将进行巡视;如有需要,便与消防处作出跟进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