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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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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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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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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公屋租金机制非为加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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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
公平机制: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表示,检讨公屋租金并非为了加租;建议引入可加可减机制,可令租金按照当时情况,向上或向下调整。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表示,检讨公屋租金并非为了加租;建议引入可加可减机制,旨在令租金可按照当时情况,向上或向下调整。

 

     他指出,《房屋条例》有关加租后租金与入息比例的中位数不得超逾10%的规定,令当局加租时面对很大限制,减租也不知如何�手,故有需要检讨。

 

     孙明扬今天出席港台节目「与司局长对话」时说,租金与入息比例的中位数,应是调整公屋租金的参考指标之一,并非唯一的指标。

 

     他指出,如继续维持《房屋条例》有关加租的规定,将令房委会在财政上难以持续发展;故希望先研究机制,然后再谈租金的水平。

 

     被问及政府处理德信事件的手法时,孙明扬重申,政府没有法律依据为德信建筑工人垫支薪金;并强调,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陈镇源与工人开会时,已指出一切须以房委会决定为准。

 

     他说,已就现有法律及合约框架的可能范围内,提出多个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的建议,例如要求承建商须透过银行户口或支票向工人发放薪金,或须出示有工人签署的收条,以证明已向工人发放薪金。

 

     当局本周内提交方案,供房委会在会议上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