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60213tc05001
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
2006年2月13日
*
*
禽流感
*
禁散养家禽首天执法顺利
*
渔护署人员巡视沙头角下禾坑村
防患未然:渔农自然护理署人员到沙头角下禾坑村,巡视禁止散养家禽法例生效后的情况,并向村民讲解预防禽流感的重要。

     禁止市民散养鸡、鸭、鹅、鸽和鹌鹑的法例今天生效,渔农自然护理署助理署长廖季坚表示,今天执法行动顺利,巡查了约6,000户,其中12户饲养家禽,合共交出82只家禽,包括71只鸡、9只鹅和两只鸭;暂未需要警方协助,也未有发出传票。

 

     他说,除1住户一度拒绝让渔护署进入外,各住户均十分合作;并表示,感谢市民合作。

 

二百宗宠物牌申请

 

     整个巡查范围包括750条村和300个寮屋区,渔护署今天共派出200名员工执行巡查工作,工作将持续数周。

 

     廖季坚表示,至今收到200多宗把家禽作为宠物饲养的牌照申请,并将尽快处理;但发牌的速度,主要视乎申请人何时完成生物安全措施而定,而每宗个案将个别考虑。

 

     他强调,不向收回的散养家禽作出赔偿,当局在过去1周,已透过不同渠道呼吁市民交出家禽,并提供足够时间让饲养者处理家禽。

 

     廖季坚表示,理解市民对饲养的家禽有感情,但香港正面对禽流感的威胁,家禽或会大量繁殖和散播病毒,对饲养者、其家人及社区构成风险,故希望市民体谅和合作,交出家禽,不要以身试法。

 

成立队伍落实法例

 

     廖季坚今天到新界北区了解非法散养家禽的执法行动时强调,目前禽流感的情况严峻,而家禽或会大量繁殖和散播病毒,对饲养者、其家人及社区构成风险,故有需禁止市民散养家禽,以减低风险;并希望市民体谅和合作,不要以身试法。

 

     渔护署已成立巡逻队伍,确保法例得以落实。廖季坚重申,香港是法治地方,故在搜集充足的证据和考虑个别个案的情况后,才决定是否作出检控。

 

     根据法例,市民不可散养鸡、鸭、鹅、鸽和鹌鹑等家禽。任何人如未经许可而散养该5类家禽,均属违法,违者可被罚款5 - 10万元。